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二)
今天,我们继续为您解读《朔州市营商环境问题联动办理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
《朔州市营商环境问题联动办理工作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个内容是
(四)会商推动
针对疑难复杂问题或经多部门协调仍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市纪委监委,向有关承办单位、督办部门下发会商通知,联动协商解决问题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提出破解问题的对策策略、建设性意见建议和完成时限,推动及时高效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问题销号
问题承办部门申请问题办结销号,问题反映人认可问题办理结果后,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有关问题予以销号,退出问题清单库。对在时间节点内无法办结、确需长期推进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制定合理、明确的方案,进行分时分段销号,持续跟进问题进展情况,直至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对已销号的问题,不定期开展销号问题“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六)督导通报
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梳理汇总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上报领导小组。对营商环境问题办理不重视、办理拖沓或一再延误办理期限的,采取挂号督办、书面通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办结情况。
(七)追责问责
针对通报、约谈、督办后,仍未及时受理解决的问题,工作专班要形成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办理责任不落实、化解矛盾不及时,导致企业重复反映、问题上交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采取约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扛牢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办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问题收集、交办、统计、通报等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问题核查和整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对反映的问题要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求,解决好、反馈好各类问题,增强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不得拖延、推诿。各部门要积极变“被动改”为“主动办”,通过举一反三、点面结合,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聚焦问题产生的根源,把解决问题、落实责任、深化改革一体推进,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治理水平。
(三)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以提高企业满意度为目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实在在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对能办理的要即诉即办,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向企业承诺办理时间,对不能办理的要向企业解释原因,取得理解,切实提高问题办理满意度。坚持标本兼治,以整改整治促进系统施治,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流程,完善治理机制。
记者:尹晓宏 冯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