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激发消费活力 释放消费潜能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6 22:20 0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群众宣传维权法律知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朔城区和朔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对2023年以来在监管执法中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共计8023件,采取无害化方式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白峰说:“包含酒类、食品、药品、工业用品等28个产品种类,价值约58.53万元。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心,也震慑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集中销毁活动,我市还以“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开展了“3.15”现场宣传活动。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郝如翔说:“通过宣传,充分展现市场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形象、新成效,持续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不断提高全市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刘希军 赵媛)

在怀仁、山阴、应县、朔州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法律法规,选购商品识假辨假技巧,消费维权渠道及流程等相关知识,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内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山阴市民吴丹说:“让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以后的消费活动中能够更加有力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活动的举办,将有力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综合执法队专职副队长何江春表示:我们将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及时认真受理消费投诉,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怀仁台 山阴台)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鹏说道:“2024年我们将深入开展“四季守护”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全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应县台:张俊杰 王文甫)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吕松峰说:“广大大经营者要主动履行消费权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广大消费者要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

(祁智民 张智宙)

平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商超、药店、餐饮、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利用户外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公益宣传,进一步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平鲁市民刘富说道:“我了解到了消费(者)享有的权益,也知道了怎样辨别假冒伪劣商品,平时购买商品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股负责人高玲说:“将开展经营者承诺活动,多种多样为民服务活动,重点围绕“三品一特”民生领域的执法活动,集中整治一些老百姓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平鲁台:计怀玉 郝建秀)

右玉县烟草专卖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向消费者、零售户宣传真假烟鉴别知识、卷烟打假打私成果,提高大家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对有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回应、及时核查、积极反馈,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右玉台)


编辑:叶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