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有序实行临时区域性静默管理的通告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30 18:46 429 0

下面播发《朔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有序实行临时区域性静默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29日0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为期3天的临时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村(社区)管理

1.小区(村)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1个出入口,家庭采购生活必需品在静默期间每日每户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和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前提下,错峰就地就近购买生活物资。参与保供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凭工作证进出小区。未封闭的老旧小区严格实行楼栋长负责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2.对静默管理区域内人员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安排,严格落实戴口罩、1米线等防护措施,不扎堆、不聚集,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

3.各村(社区)以及医疗机构、供电、供气、消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机构要在班在岗,全力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4.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流动的,由村(社区)现场工作人员酌情处理。

二、实行交通管控

1.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

2.全区出租、公交等各类客运车辆暂停运营。除保障生产生活资料、应急处置、医疗救治、防疫等车辆和途经朔城区国省干线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禁止出区。

3.遇有私家车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可向村(社区)申请通行证。

三、减少人员聚集

1.全区除参与疫情防控、生产生活保供等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一律居家办公。

2.全区各中小学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各类线下培训活动。

3.除居民小区周边销售食品、药品的小型店铺及保供超市外,其余中等及以上规模的商场、集贸市场、各类商业店铺、餐饮单位暂停营业。

4.各类酒店、宾馆原有居住人员就地静默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5.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书店等)暂停营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6.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达不到闭环管理条件的暂停施工。

7.暂停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全面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拒不配合静默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扰乱社会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后续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8日

记 者 本台

编辑:耀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