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用好关心好支农“三支一扶”队伍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5 13:48 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关心好、培养好、统筹用好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岗位“三支一扶”人员,引导支持其主动扎根基层联农带农益农,激发释放更多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用好关心好支农“三支一扶”队伍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内容。

站播:好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强化支农人员系统培育

(一)加大培训力度。统筹选派支农人员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人才项目。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继续在乡村创业的支农人员,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强化实践锻炼。每年可择优遴选部分支农人员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跟班学习、培训锻炼。协调选派优秀支农人员到农业服务站(所、中心)主任助理等岗位锻炼。

(三)实施导师帮带。指派专人担任支农人员专业导师,通过岗位帮带、实践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帮助其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基层能力。

二、加强支农人员使用支持

(一)引导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引导支农人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当地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支农人员参与服务管理建设工作。鼓励支农人员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建设收集推介工作。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农业项目,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面向支农人员出题立项,鼓励其承担“揭榜挂帅”项目,研究解决乡村发展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二)支持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支农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结对子,引导支农人员积极主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支持服务期满支农人员立足当地乡村主导产业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三)鼓励在农村基层就业创业。鼓励服务期满支农人员在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文化旅游等领域因地制宜就业创业,强化信息服务、创业培训、技术指导、项目配套、金融保险等方面支持。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需求。对留乡创业就业且带动能力强、作用发挥大的支农人员,推动按规定纳入当地引进人才目录,落实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三、优化支农人员服务管理

(一)强化日常管理服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人员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支农人员台账、开展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支农人员,按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考核激励和表彰奖励。

(二)畅通职称评审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支农人员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适当放宽学历、年限要求,对拟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

(三)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对于专业技术能力强、服务表现好的支农人员,经招募程序后纳入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范围。根据基层发展需要,适当加大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对期满考核优秀支农人员的专项招聘力度,引导其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三支一扶”工作全过程,推动将“三支一扶”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当地人才工作总体部署。

(二)加强服务保障。按规定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学习培训、社会保险等,多渠道加强关心关爱,让支农人员安心安业。

(三)加强引领宣传。采用多种方式宣传支农人员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尹晓宏 冯彩霞

编辑:董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