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10部门联手遏制药品浪费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0 11:25 0

​普通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长期处方最长不超过12周……省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已于本月起正式施行。那么,《方案》中都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站播:《方案》共七条二十五款,从药品生产流通、合理使用、销售管理、科学配备、宣传教育、废弃销毁、组织实施的全生命周期,为遏制药品浪费提供工作指引,以此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从源头推行药品适宜包装。开展过度包装药品排查,并对可替代的过度包装药品采取替换等措施;指导医疗机构立足于向住院患者提供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积极采购大包装药品;根据医疗机构需求,推动适宜包装药品挂网,按片、粒等最小单位确定挂网价格。

强化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处方审核,对违规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规范处方疗程管理,普通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长期处方最长不超过12周;精准调配处方,对门诊、急诊患者临时短期用药,提供药品拆零调配服务,减少药品损耗,方便患者使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药品尤其是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鼓励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规范零售企业药品销售行为。禁止通过买药赠药或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严格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要求;加强零售企业药品销售人员监管,非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科学配备药品。根据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发展趋势,及时增加药品实物储备,保障社会公众可以及时获得药品,降低因恐慌抢药、囤药造成的药品浪费。

规范废弃药品收集销毁。完善废弃药品收集工作,将废弃药品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理,指导废弃药品处置企业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接收、处置废弃药品,确保无害化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药品流通监管,严防废弃药品、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记者:尹晓宏 冯彩霞

编辑:董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