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政策解读(一)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4 17:12 0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但对于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等这些耳熟能详的词汇和政策你清楚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词汇、政策的内容。

根据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根据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一、耕地是什么?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m、北方宽度小于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二级分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二、基本农田是什么?

农田又称为耕地,在地理学上是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四、永久基本农田“五不准”是什么?

1.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3.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4.不准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记者:尹晓宏 冯彩霞

编辑:董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