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发挥职能作用 做好资金保障

来源:朔州日报 作者:杨良武 发布时间:2020-05-29 15:29 0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扫黑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斗争的资金保障和局机关相关工作开展。同时出台了《朔州市财政局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的实施方案》,层层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了专项斗争的资金支撑。在此基础上,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就机关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知识考试、资金保障和线索摸排进行了再强调。

二是坚持特事特办,抓实经费保障。把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两个“特事特办”,力保专项斗争资金足额、及时、安全到位。一个是对工作经费实行特事特办,不等部门申请为上门对接,经常与政法、公安等一线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主动介入、科学测算,做好经费保障,深入一线上门调研、现场办公,与政法、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资金需求,并现场解答公安干警出警租车费用、公务卡使用和举报奖励资金的账务处理等问题。另一个是对于专项斗争特殊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资金上收到报告一日内立即下达,政府采购项目在法规框架内能免则免,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占用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注重系统指导,抓好县(市、区)协调。充分发挥上级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各县(市、区)财政局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集六县(市、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最新精神,了解掌握各县(市、区)专项斗争资金安排情况,并要求对于专项斗争召集要急事急办、力行力办。同时就做好每年的预算提出明确,要不留缺口,全力保障、夯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已安排落实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848万元;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274.6万元;2020年根据年初预算及工作需要足额安排专项资金。

四是深入宣传发动,务使人人参与。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多层次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了《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并抽调专人成立宣传工作专班,深入持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政策,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氛围。首先是在局办公楼正门、东边小巷悬挂专题标语,引导办公楼周边群众和过往行人关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次是起草了《扫黑除恶、你我同行——致全局干部职工的一封公开信》,向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发放,要求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掌握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积极投身专项斗争各项任务;第三是印制了专门的宣传资料,在敬德公园、美都汇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进行发放,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参与、支持全市专项斗争工作。

五是突出业务建设,开展线索排查。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依托财政业务职能,严查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首先是以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为抓手,着重检查涉及改善民生水平的专项经费以及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政策的情况等。其次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过程中,严格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第三是责成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中小微企业担保开发有限公司加强自查,严防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企业公司通过其贷款融资,并且彻查已有的贷款是否有黑恶势力的“影子”,特别是那些恶意骗贷逃贷的。在此基础上,局长对局领导、局领导对分管科长、科室负责人对科员层层约谈,发放调查问卷,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专项斗争的认识;建立了市、县两线线索排查周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局机关和县(市、区)财政局每周三报送线索台账;对开展工作期间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故意隐瞒的,一律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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