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2.6% 增速逐季加快 差距持续缩小

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9-02-21 12:02 854 0

脱贫攻坚事关民生福祉,省委始终以打不赢脱贫攻坚战就对不起这块红色土地的态度和决心,聚力脱贫攻坚,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群策群力,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扶贫举措,激发内生动力,带动全省脱贫攻坚整体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250元,同比增长12.6%,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了解到,根据贫困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50元,比上年增加920元,增长12.6%,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去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主要有两大特点,首先,增速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出3.7个百分点,收入相当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70.2%,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差距继续缩小。其次,增速呈现逐季加快态势。2018年增速比2017年提高1.9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看,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去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56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2399元,增长6.8%,财产净收入98元,增长18.3%,转移净收入2596元,增长25.1%,成为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增加最多的一项。

可以看出,转移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收入的比重接近七成,已成为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贫困地区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人均可支配收入8080元,增长15.3%,比全省贫困地区整体农民收入增速高出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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