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召开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结合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持续引深“136”工作机制,抓好关键环节,把握工作重点,为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文德:市中院多次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我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切入点,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确保服务保障全市企业家创新创业法制环境建设相关制度举措落地生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文德: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出台了《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实施意见》21条和《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23条;二是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妥善审理民营企业涉产权、侵犯知识产权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充分保障民营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三是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同时审慎采用强制措施,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四是坚持从严治院的要求,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利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记者:李小红 张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