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消分”的大变化

来源: 作者:王姣 发布时间:2018-02-28 17:24 608 0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记分了,需要先实名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那么,如何利用“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呢?下面的流程要看好了!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同时,车主也可以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届时现场办理。具体请咨询当地交管部门。

(山西广播你电视台 综合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客户端,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央广网、成都商报、封面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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