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可获奖励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31 16:41 0

近日,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3月1日起,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不含1.5%),且超过部分为1人以上(含1人)的,可享受政府安排的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补助。

记 者 本台

编辑: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