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残联:着力实现扶残助学圆梦工程“应资助尽资助”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4 17:24 0

为了帮助更多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圆上大学梦,2023年省政府将扶残助学圆梦工程纳入民生实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为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实现扶残助学圆梦工程“应资助尽资助”目标,市残联明确了项目申请和发放程序。市残联要求,各县(市、区)残联按照《山西省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资助对象”范围,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市、县级残联成立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以“应资助尽资助”为目标,按程序做好摸底、审核、信息比对、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及时。资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具有本市户籍、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免交学费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参加成人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不享受此项资助。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申请审批流程包括:一是提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残疾人大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山西省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残疾人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残疾人证、学生证、银行卡、交纳学费凭证等复印件。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山西省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交纳学费凭证等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残疾人证等复印件,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证明材料。填写好相应的申请审批表;二是审批,资助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对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无误后,上报县级残联。县级残联与民政局开展信息比对,复审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疑义的,报市级残联,市级残联审核确定资助对象;三是发放,市或县(市、区)根据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资助对象个人账户。

编辑: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