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康小瑞等同志请辞委员的决定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13 21:47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七届朔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康小瑞等同志

请辞政协第七届朔州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2月13日政协第七届朔州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康小瑞、张金忠、穆廷权同志因工作原因,李志强同志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七届朔州市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七届朔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康小瑞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七届朔州市委员会委员。

编辑:乔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