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曹文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跃林 发布时间:2022-07-05 15:17 0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市政协委员、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曹文明说,近年来,随着小区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全市涉及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投诉逐年增多。主要原因有:一部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二业主、业委会、物业三方矛盾突出,三物业费征收困难,四缺乏解决矛盾的政策和法规。

曹文明建议,一是确定物业管理的主体单位。从日常实践中和法律的角度看,社区最适合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的主体单位。因为社区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组织,担负着“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利、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做好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职责,应该承担起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体现社区的价值存在。二是推进《朔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建议我市推进物业服务方面的立法工作,从制度上规范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的行为、明确细化“规定动作”。要规范开发商交房条件,明确开发商交房标准;规范业委会成立条件,业委会会议召开标准,业委会的职责;规范物业聘用,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规范业主缴纳物业费,还要规范矛盾的处理办法,让小区物业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建立政府监管小区管理的机制。政府部门要建立所辖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解决体制,物业服务公司的考评机制,建立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曝光体制等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到居民社区服务一级,将小区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四是积极化解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社区居委会要做好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鼓励相关工作人员建立所辖小区的业主群和物业公司群,随时了解社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的诉求,及时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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