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

来源:朔州市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0 17:04 0

为进一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以下保障措施,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早日达产达效。

(一)适用政策。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疫情影响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18号)要求,坚持“不裁人、不减薪”,延续劳动关系,按规定发放工资或生活补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做好外地员工返厂返岗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资补助。为了支持湖北籍在朔职工全身心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受疫情影响暂不能返岗的湖北籍在朔职工,市财政给予每名职工3000元工资补助,职工所在企业补齐不足部分,确保按月发放,确保工资或生活补助达到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包车补助。根据交通运输部门定制的农民工返岗“点到点”“一站式”的包车运输服务,由相关县(市、区)对接组织,通过企业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根据来源地给予相应补助,其余费用由企业负担。集中包车超过1000公里的省份每人补助1000元,500—1000公里的省份每人补助600元,500公里以内的省份每人补助300元。职工返朔后,相关县(市、区)要统一组织进行免费体检、安排隔离场所和确定隔离时间。(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

(四)自行返朔补助。从即日起到2月底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自驾车等方式来朔的省外员工,市财政给予每人300元路费补助;省内市外员工按实际路费支出由企业自行负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招工补助。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线上招聘,多渠道、多途径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朔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