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农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近日,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严查、严管、严处”的要求,向三轮车违法载人“顽疾”宣战,确保辖区群众出行安全。
7月13日10时32分白某某驾驶三轮车在通泰路因货车违法载人被北城中队当场查获,罚款100元。
2020年7月13日10时0分于某某驾驶三轮车在通泰路因货车违法载人被北城中队当场查获,罚款100元。
2020年7月13日10时30分马某某驾驶三轮车在通泰路因货车违法载人被北城中队当场查获,罚款100元。
2020年7月13日14时31分韩某某驾驶三轮车在通泰路因货车违法载人被北城中队当场查获,罚款100元。
2020年7月13日11时0分王某驾驶三轮车在通泰路因货车违法载人被北城中队当场查获,罚款100元。
三轮车载人的危害:
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普遍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4、未按规定进行检测,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不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测,车况较差,超载、超速、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
(怀仁交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