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平鲁区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2-09 20:48 0

2020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区开展了历史文物保护专项巡察,2021年4月28日向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

区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市委关于专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市委专题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及时配强力量,明确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理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制定印发了《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的四方面问题细化为17个具体问题,制定26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区级牵头领导迅速行动,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主动担当作为,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区纪委监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督促各单位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办,以督查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坚持区委常委会议第一议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区政府党组会议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历史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区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划定全区地下文物保护范围。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历史文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周调度、月督查、季考核”制度,加大对区文物保护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整了平鲁区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工作落实。制定《朔州市平鲁区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朔州市平鲁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的措施》等文件。对绥蒙军司令部旧址等6处革命文物编制了保护利用规划及设计方案,文物保护单位所在乡镇按规划逐步落实保护利用措施。进一步完善平鲁区凤凰古城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守望工程”和常氏宅院认领认养已签订的协议。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平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中,并逐年落实。加大财政预算,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由2020年的17万元增加到2021年60万元。

(二)“文物监管部门履行责任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区文物局对消失的11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项核实,及时更新了数据。加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摸底工作,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区域,明确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对凤凰城古戏台、常氏宅院、七墩关帝庙、吴辛寨关帝庙4处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各配备了12个消防器材,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对常氏宅院、七墩关帝庙、吴辛寨关帝庙三处文物古建筑编制防雷方案,安装防雷装置。及时申报了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对吴辛寨关帝庙、明长城寺怀、正沟、小七墩敌台、上木角朔县县委县政府驻地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修缮方案,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2020、2021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中,严格考核。区文物保护领导组与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所在村、社区逐级签订《文物保护工作责任状》。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述职报告中,积极研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办法。完成了平鲁区境内的长城、城堡、烽火台标志碑的设立工作。将长城墙体、城堡、烽火台全部归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三)“基层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扎实”方面的整改情况。对丢失、损坏短缺的61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重新安装补充。平鲁区博物馆积极推进消防验收备案,预计2021年底前配齐消防设施,完成消防验收。对凤凰城乐楼和常氏宅院周边堆放的柴草进行了清理,购置配备了灭火器材12个,对常氏宅院用电线路进行了更新,重新铺设。进一步明确了文物保护员的保护责任,村“两委”主干和文保员加强对凤凰城乐楼日常监督管护。推进平鲁区凤凰城常氏宅院、吴辛寨关帝庙、长城段四怀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七墩关帝庙主体修缮工程已竣工验收。

(四)“文物保护工作作风不实不细”方面的整改情况。对不认真履行文物巡查工作的乡镇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全部补齐损坏、丢失、短缺的文物标志碑。将村民砌墙的城砖收回,为村民重新用砖砌好院墙。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划定地下文物保护区范围相关事宜,区文物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埋藏文物的地下文物保护区,完成了野外实地勘测和公布工作。区文物局发函给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等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办理供地审批等事项前必须征求区文物部门意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政策,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持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毫不松懈扛牢整改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整改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平鲁不折不扣贯彻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始终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持“当下改”“重点盯”“长久立”分类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持续用力,强化督查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扎紧扎密制度“笼子”,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果、见到实效。

(三)强化成果转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强化文物安全红线,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优做强文旅产业,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349-6065008;邮政地址:平鲁区政府大楼609室;电子邮箱:plqwdc@163.com。

 

 

中国共产党朔州市平鲁区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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