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想替村里做点事,没想到还违纪了,还要被处理…”“你替村民做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要讲求做事的方式方法,不能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这是违背组织原则的…”这是近日朔城区纪委审理室在对某村干部开展审理谈话的一幕。
今年以来,朔城区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审理程序,以推进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办案质效为抓手,通过“四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做实做细审理谈话工作。
事前准备到位。在开展审理谈话前,审理室积极与审查调查组沟通,详细了解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思想动态和对错误的认识情况等,在熟悉案情、梳理证据的基础上,对事实、证据和定性量纪等进行认真梳理,在审理谈话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党纪学习教育到位。在审理谈话过程中,审理室结合案件和被谈话人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教育。比如,对部分年纪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干部,因其对政策法规一知半解,审理谈话人员就尽量用接地气、直白的语言阐明其违纪的性质、适用条款和处分影响,态度严肃但不失诚恳,力求触动其心灵。
引导关怀到位。针对被谈话人的心理状况、错误原因和思想认识的具体情况,审理室同志用有温度的谈话帮助其解开心结,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从而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今后工作。
安全责任到位。审理谈话时,始终坚守安全底线,将安全文明办案放到第一位,严格履行谈话审批程序,及时会同案管部门做好安检、医疗、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等保障准备工作,认真履行被审查人安全交接手续,时刻关注被谈话人身体和情绪变化,构筑全方位谈话安全防线。
“我们通过‘四到位’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教育作用,有效实现了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杨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