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2-09 19:31 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0大项22小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现已整改完成18小项问题,未完成4小项问题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直面问题,压紧责任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中肯客观,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自我革命的责任担当做好整改工作,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4月28日召开反馈会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迅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整改问题逐条确定整改措施。

(二)聚焦问题,明确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根据《整改方案》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具体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跟踪问效,对账销号。采取对账销号模式,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将此次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与我院日常工作相结合,着力提升整改实效。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根据整改方案,迅速行动,对所承担的具体整改任务,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落实办法,细化任务到岗,落实责任到人,步步紧盯不放。

(四)健全机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新出台或修改完善60项工作制度,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全面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水平。

三、聚焦问题,逐项整改

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的不够好,院党组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示范引领、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开会前由政治部把关审核学习内容,由院长亲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截止目前召开党组会议23次,每次都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坚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2.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上级部署要求,3月-6月,我院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全体干警知晓率、参与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制定各环节工作方案、“七查”方案、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等22个,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12次领导小组暨案件线索核查会、顽瘴痼疾专题研究会,制作上报各类制式统计表格50余种。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理立案信访服务、审判执行、普法宣传3类18件实事,及时推出17项便民利民举措。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是针对落实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3.针对个别案件中体现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腐败案件惩治中为便于审判、执行,凡是涉财产部分的内容,在审理阶段,全面摸清被告人财产状况,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宣判前,依法将需要执行的财产性部分在判决书主文中清晰列出,便于执行部门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将涉及财产刑判项部分3日内及时移送执行部门,建立移交执行台账。执行部门因案施策,快案快办,及时立案,依法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及线下传统调查方式,穷尽调查手段,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对有财产的,及时予以查封、冻结、处置;对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库,并定期查询,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及时恢复执行,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落实。

4.针对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建立完善立、审、执联动机制,在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审判部门配齐配强专人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通过双向移送、案件提前介入、核查反馈衔接、发放司法建议书等方式全面调查涉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截止2021年9月底,已判决涉黑涉恶生效财产刑案件中,涉黑涉恶生效财产刑共判504.59万元,未执行到位金额200.4万元,占比39.72%。

三是针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不够的问题。

5.针对对审判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尚未建立《案件说情登记制度》,对于案件审判、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干预司法公平正义行为防控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2021年1月1日起,已启用“三个规定”四级联网报告平台,建立“廉政联络员”机制,每月5日前逐级报送上月台账,建立健全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机制和报告机制,并定期对内对外进行通报。(2)5月22日,制定“三个规定”学习安排和宣传方案,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印制宣传册,定制“三个规定”彩铃,党组书记、院长王占忠对“三个规定”进行宣讲并签订法院干警遵守“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承诺书,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干警应知尽知。

6、针对审判质效提升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部分审判指标不高的情况,现已实现信息化办案平台对法官承办流程动态进行实时跟踪记录,通过互联网对审理期限、送达、结案等重要信息做到及时公开。截止目前,共召开12次审委会,集中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杂症,杜绝拖延审限,加大力度清理长期未结积案,对未结积案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台账;根据省高院确定的20项审判质效约束性指标要求,其中再审改判率、当庭宣判率、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率、久押不决案件清理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占受理案件比、院庭长办案率、案件信息合格率、申请再审率9项指标已达标,特别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考核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其他指标力争年底达标。(2)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的业务及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开展全院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会,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方法,提升办案能力,促进审判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截止现在,已累计培训58人次,力求提高系统使用率,提升数据指标。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朔城区法院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实施办法》,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2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持续推进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资讯、天平阳光、抖音快手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建设,从今年2月到11月底,一共推送了469条微信,编印法院信息172期,法院简报22期;(3)将学好用好“学习强国”作为党员必修课及学习交流新载体,带动全体党员学习热情。同时依托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在全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针对司法为民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8.针对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立案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每周一上午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并撰写心得体会;(2)针对民事一审、行政一审、执行立案和其他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案件,要求立案工作人员接收到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查,当场立案;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不仅出具书面《立案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书面一次性限期告知,避免当事人诉累,而且建立补正材料台账,将具体信息详细记录,方便当事人查找;(3)及时引导当事人立案、缴费、查询等通过网上途径进行诉讼,依托山西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通过立体化的诉讼服务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

9.针对推进网上立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线上、线下多渠道立案。配齐配全人员设备,在立案庭增设自助立案电脑2台,配设导诉员3人,指导当事人完成自助立案程序,逐步完成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工作新局面,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便民设备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2)在电子屏滚动播放介绍网上立案流程、步骤,推广移动微法院具体操作,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3)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化平台宣传。立案庭向群众发放立案宣传资料2000余份,详细介绍网上立案流程,为群众立案提供便利;(4)在大厅展板上印制本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调解员个人调解二维码,当事人可以扫码进入查看、问询。

10.针对案件分类处置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建以庭长为团队长的速裁团队,成员共5人,在立案过程中完成对案件的初步研判,并建立简易案、普通案初步划分台账;对于简易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不成时,及时进入速裁程序,提高简易案件审结效率;(2)建立快速研判机制,做好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分类标准,争取做到对案件精准划分,健全简易程序转变普通程序审批机制,严格控制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率;(3)充分运用数字法院系统进行网上分类与流转,完善类案检索、案例指导机制,优化分案机制,严格落实“以随机分案为原则,以指定分案为例外”的案件分配机制,严格立案系统的管理,对确需指定分案的按审判管理权限层报审批,尽可能实现科学分案。

11.针对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增派送达人手,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对于部分简易案件,实现了“上午立案,下午送达,十五日后开庭”的高效送达模式;(2)建章立制,细化电话送达、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的时间节点,以最快的速度穷尽所有送达方式,送达环节不拖沓。积极探索邮政集约送达,重点推广电子送达。

二是针对主动作为不够,“执行难”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按照执行工作核心指标的要求,11

月30日执行质效指标如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7.91%,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85.31%;(2)针对2018-2020年的旧案,本院已畅通当事人案件恢复执行办理渠道,凡符合案件法定恢复执行条件的,均予以恢复执行,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3)对于案件不符合恢复执行法定条件的,案件承办人依法向当事人释明,鼓励当事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将及时核实相应财产线索、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执行难”。

三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3. 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院办公室发文登记不规范,没有完整留存发文批件和文件原稿。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党组会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本院的公文处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发文登记归档工作,对我院的发文进行审核排号登记,规范发文管理,保证发文登记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拟稿人,完整留存文件原稿、终稿、签发卡;(2)进一步健全制度,针对“发文存在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组织各部门学习公文处理工作提醒事项,要求发文任务明确目标清晰,不照抄照搬,不脱离实际,力求精炼、具体可行。鼓励文秘人员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提高公文质量和效果,为文字工作打造坚实基础。结合院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文件收发制度,坚持行文签批层级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

14.针对信访接待窗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一楼接待大厅作为当事人接待大厅,在门厅醒目处设立纪检举报告示牌、举报信箱,重新设置审判执行事务接待、信访接待窗口,配备接待人员2名,做好接待登记台账。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5.针对党组未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健全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召开党组会对党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今年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总支支委会研究3次;(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约束,已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支部工作指南》等,提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3)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目前党组(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会已召开9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专题研讨读书班已开展3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七一”期间,为5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奖章,组织专人为退休老党员送去支部的问候并发放党史学习资料,为老党员们结合实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帮助。

16.针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依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全年详细的学习计划,突出重点学习内容,加大自主学习力度,目前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已召开19次;(2)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由政治部负责对所有领导干部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学习材料定期检查,并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干部要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专栏,“学习强国”APP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已组织应知应会测试3次,干警每人每季度可以达到1500分以上。

二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7、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如何深入检讨和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内容和方式、会议过程和结果提出明确要求;(2)4月26日制定了《关于召开“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广泛听取其他政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了“五必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3)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针对这些问题全体班子成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达到了亮短揭丑、红脸出汗的效果,切实消除了隔阂、增进了共识。

18.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材料质量不高的问题,问题查摆空泛,不能与工作生活紧密结合。

整改落实情况:(1)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在支

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支部书记把关,邀请省指导组现场指导;(3)会上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80余条,不遮不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红脸—出汗—排毒”的目的和效果,各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9.针对干警廉政工作抓的不严,日常谈话提醒开展的少,对部分干警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党风廉政日常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察检查,以谈话提醒为有力抓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通过组织开展全体干警、重点人员、关键少数4轮763人次谈心谈话,使干警放下思想包袱,克服畏惧、侥幸、观望等心理,以问题为切入点,主动讲清自身存在的问题。院党组采取集体约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要求存在问题的干警手写承诺书并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全

部整改完成。

20.针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行全面修订,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增强了关键岗位、关键节点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在立案环节随案发放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在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全面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2)各分管院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党员干警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情况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截止目前,以部门为单位已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出台《机关干警“八小时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3)制定《区法院干部集中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就领导班子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司法关键岗位和人财物重点岗位交流轮岗的范围、条件、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任职回避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大力选拔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新提拔调整院领导6人,安排交流轮岗35人次。

21.针对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确保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出台《“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试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确保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确保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

2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更新干警廉政档案,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对案件办理有瑕疵的人员进行谈话,清查近亲属经商办企业、违反任职回避制度、违规参股借贷和违反其他从业性禁止性规定等问题。签订干警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95份,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法院党组将以这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各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未完成事项整改,全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区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能力、政治定力的有力抓手,在整改中不断锤炼队伍、检验政治忠诚。

(二)限期完成整改,狠抓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完成、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即时跟踪、实时监管,确保进度和质量;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查缺补漏,巩固完善。在整改过程中,聚焦难点、痛点、堵点,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效果长效化。

(三)强化标本兼治,杜绝问题反弹。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决克服整改完成后存在的“过关”思想,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全院工作和干警面貌均有大的改观和提升。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在整改完成后再出现类似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保持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跟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49-59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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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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