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城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市县(市、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整改要求,落实《关于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采取精准分类、按类施策、加大力量等方式,开展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实现了由巡察组少、巡察人员少、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多的“两少一多”向增加巡察组、增加巡察人员、减少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的“两增一减”的转变,确保巡察力量配备到位、延伸巡察质量得到提升。
科学分析,精准分类。朔城区委巡察机构会同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和15个乡(镇、街道),对全区300个农村党组织和43个社区党组织进行科学分析、精准分类。对已经摸排出的314个普通情况类、26个风险隐患类、3个重点关注类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再分析、再分类,重新划分为316个普通情况类、23个风险隐患类、4个重点关注类村(社区)党组织,并并建立了《朔城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分类台账》。
按类施策,创新方法。朔城区委坚持统筹谋划、按类施策,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延伸巡察。决定对316个普通情况类村(社区)党组织以巡乡带村、打包巡察的方式开展巡察;23个风险隐患类和4个重点关注类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单独巡察,形成独立巡察报告,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已经巡察过的村(社区)党组织按照20%的比例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整改不到位。巡察报告对乡镇和村都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乡镇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落实责任主体。第十轮巡察已安排对存在风险隐患类的7个村党组织进行单独巡察,对已经巡察过的3个重点关注类村党组织进行“回头看”。
加大力量,化小单位。从第十轮巡察开始,朔城区委在原来3个巡察组的基础上,确保每轮巡察不少于5个组,每组有4名固定巡察人员,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时,将乡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和财政、经管、司法、民政等人员编入组内,每组基本达到8-10人。每轮每组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一般为15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