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朔城区纪委监委在乡村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乡镇监察、村务监督工作,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实现了“横向到边全覆盖、纵向到底全贯通”,打通了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监督在乡村做细做实,助力决胜脱贫攻坚、乡村和谐。
“四个聚焦”明确监督重点
聚焦政治监督抓监督。朔城区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级纪检监察员通过参加党(工)委会议、调查研究、个别谈话等方式,紧盯乡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全面掌握乡村基层加强政治建设情况,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保障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乡村基层得到有效贯彻。
聚焦“关键少数”抓监督。该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紧盯乡镇党委、政府的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农村“两委”主干,强化同级监督,重点监督村(居)主要负责人,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廉政档案。该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建立廉政档案1311份,其中党员干部918份,非党监察对象393份,确保做到“精准画像”、精准监督。
聚焦突出问题抓监督。对于纯农业乡村,乡村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居环境整治、扶贫资金等的监督工作;对于工矿型乡村,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对私挖乱采、工程实施、利益输送等的监督工作;对于城郊结合型的乡村,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占地补偿款发放、集体建设项目等监督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同时,始终把监督“三务”公开情况作为首要任务,督促乡村进行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公开,使乡村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聚焦止于初萌抓监督。对于监督发现的乡村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确保用足、用好、用准第一、二种形态,通过严肃的谈话函询和审查调查,增强监督震慑效应,让监督“长牙”,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止于初萌。
“三项保障”提供监督后盾
保障规范运行。朔城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一套乡镇(街道)监察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务监督工作制度,为扎实开展乡村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并统一制作了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格式、工作流程图、模拟案卷等,实行“乡案区审”,对乡镇纪委、监察室日常监督、谈话函询、自办案件等工作予以规范。在加强管理监督方面,制定了办案安全、工作日志、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保密、谈心谈话等14项管理制度,确保乡镇纪委、监察室在严格的内控机制和强有力的自我监督下履行职责。
保障队伍活力。朔城区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和其他副科级干部担任监察员的提名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最后由区委常委会研究任命;乡镇一般公务员干部任命监察员的,经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考察,由区纪委监委研究任命,确保选拔出一批敢担当、勇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消除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员监督执纪执法的后顾之忧。在择优任用的同时,区委关心爱护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成长,从2019年开始所有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落实副科待遇,使其敢监督、愿监督,最大限度激发了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保障工作经费。朔城区委、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每年给予各乡镇纪委、监察员3万元工作经费,由区纪委监委机关统一拨付、乡镇(街道)列支。所有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享受了办案补贴和信访补贴,也列入了财政预算。村务监督委员会补助待遇由村集体统筹解决,主任补助一年1万元左右,委员补助一年2000元左右,年度以务工补贴的形式发放。
2019年,朔城区乡村监督工作卓有成效,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共处置问题线索345件,其中谈话函询317件,立结案50件50人;该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共监督各类村级事项1674件次,提出意见建议237条,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直报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1件,有效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尽职尽责,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