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二水平延深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6 10:52 44 0

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二水平延深变更)项目依托现有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已经环评批复的配套洗煤厂及燃煤锅炉。2021年9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1]412号文件“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芦家窑煤矿生产能力由150万吨/年核定为300万吨/年。芦家窑煤矿采用斜井开拓,井田面积8.5831km2,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目前《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二水平延深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经完成,依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报批前公示。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均未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内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飞

电话:18796255186

邮箱:9036776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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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告书全本、公众参与单行本、公众意见调查表

编辑: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