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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市考核组对应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应县要严格落实河长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巡河与执法监督,常态化规范化抓好河湖“清四乱”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好水生态安全底线,实现河流长治久清、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