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以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14 09:33 0

本报讯(记者马占富)近年来,朔州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以司法力量护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航优质生态环境保护。按照《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分别在神头镇人民法庭、金沙滩人民法庭、岱岳人民法庭及南河种人民法庭加挂起桑干河生态资源保护法庭牌子。组建起7支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井坪人民法庭加挂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牌子,负责平鲁区全区矿产资源开采和新能源电力建设引发的环境资源诉讼案件。在木塔景区设立了全省首家历史文物保护法庭——应县木塔文物保护法庭,开启了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新征程。在山阴广武、右玉杀虎口各设立古长城司法保护基地,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强化管理,有效形成朔州古长城文化专门保护。
  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同时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各基层法院增设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和历史文物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初步形成“环保法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践基地+巡回审判点”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
  2020年以来,全市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46件,审结涉相邻环境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等在内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17件、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9件、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7件等,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叶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