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5 11:17 0


苏春华作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的战略部署,以“提振精神、争创一流、打造亮点、真抓实干”为目标,“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为抓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省检察院考核的64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市有36项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其中16项位列第一,8项位列第二。

一、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在转型跨越发展蹚新路中彰显检察担当

主动作为助力疫情防控。利用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实现刑事案件“无接触”式办案,助力公安、法院进行远程提讯、审判,为律师远程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保障,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强化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起,起诉3件3人。对看守所实行“14+14+14”全封闭监督工作模式,提升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实效。疫情期间对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工作及制度存在的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加以整改。摸排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哄抬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等案件线索25条,有关部门予以查办,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检察专项行动,深入百家企业问计问需,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1000余次,消除解决复工复产法律障碍和风险隐患62个。两级院270余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乡镇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并积极为抗击疫情捐款,以法与情写就抗疫故事检察篇章。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检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枉不纵。与公安、法院建立了涉黑恶案件会商机制,涉黑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在检察环节从未贻误战机,黑恶犯罪起诉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去年以来全市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均没有被法院改变定性。三年来涉黑恶案件共批捕473人,起诉527人,纠正漏捕1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1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0人,批捕、起诉环节改变公安机关涉黑定性案件3件、涉恶定性案件18件,成功公诉了李登勇、唐录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重大黑恶犯罪。审查起诉我市首起涉黑案件——李登勇等23人犯罪案件时,检察官审查案卷95卷,提出补侦意见115条,形成25万字的办案材料,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共移送涉黑恶线索90条、涉腐败保护伞线索67条。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深挖犯罪根源,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对所有黑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共制发299份,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收到良好效果。    

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盯金融、网络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惩涉众型犯罪,共批捕27人,起诉29人。以高度政治自觉为“全面小康决胜年”贡献检察力量,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要求助力精准扶贫,23名检察干警驻村帮扶精准脱贫,帮扶资金、物资30万余元,共为36人发放救助金27万余元。深入11所学校开展“检护幼苗,法助脱贫”活动,赠送学习用品等1455份,捐赠体育爱心包50套。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年批捕破坏环境类犯罪36人,起诉1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2件,提出检察建议248份,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7家,取缔非法煤场采砂场11家,清理、掩埋各类固废垃圾410余万吨,监督修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等797亩,追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1万元。  

为蹚新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出台《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实施方案》,细化责任48条,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检察服务举措落地落实。设立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7个,建立领导联系走访企业等5项长效机制,关注企业司法需求,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构建“亲”“清”检商关系。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7人,起诉58人,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2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对9名涉罪企业家不起诉。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2件。建立知识产权一体化检察办案机制,办理侵犯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2件。

二、聚焦司法为民,在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中展示检察情怀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办理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共批捕955人,起诉11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72人,起诉149人;对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58人,起诉163人;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批捕257人,起诉295人。

认罪认罚从宽有新进展。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确保点面兼顾,应用尽用。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人数940人,适用率 77.18%,其中重大犯罪适用率为80.49%,职务犯罪适用率为81.82%,比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居全省第一。建立律师值班派驻机制,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参与率为100%。

推动平安建设有新成效。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做到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托乡镇检察室化解矛盾纠纷,该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并推广。全年办理各类信访958件,两级检察长办信接访、化解重大疑难矛盾54 件,组织公开听证会24场次,邀请各界代表174名,增强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2个,主动作为精准办理备受社会关注的“怀仁继母虐童案”,并积极协调救助受害人,受到广泛好评。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织密未成年人安全成长保护网,受到高检院的表彰。

三、聚焦监督主业,在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中展现检察作为

刑事诉讼监督有强度。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检察室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件,撤案22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6件次,纠正漏捕漏诉38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8人,其中4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命案26起,不捕183人,不起诉11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5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1次。

刑事执行监督有深度。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违法45件,将19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办理羁押期限审查案件22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15件。在全市推广“3433”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模式,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违法143件,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人,监督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撤缓罪犯8人,其中山阴周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典型案例。在全省率先开展的非羁押诉讼监督试点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度。对看守所5名管教警察虐待被监管人进行立案侦查,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院办理的首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起诉率居全省第一。与市监委、市中院会签了《关于指定管辖、提前介入、庭审旁听、文书通报工作暂行办法》,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2人,依法办理了寿阳县委原书记郝某某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有温度。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04件,发挥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一体化优势,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试点工作,主动依职权启动监督案件46件。积极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追回欠薪38万余元。帮助35名农民工讨薪案入选省检察院“支持农民工起诉,助力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案例。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再审改变率为100%,民事抗诉改变率居全省第一。以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假官司”,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件,实现了零的突破。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有效衔接。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7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居全省第一。

公益诉讼工作有精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公益诉讼工作并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有效推动了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机制,全市互派20名挂职干部,高检院、省检察院对我市的经验做法予以转发推广。两级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65件,督促保护文物、英烈设施11处,办理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通过办案追回国有资产210万余元。积极稳妥办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等外”新领域案件,办理了全省首例“直播平台”违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野生动物肉制品公益诉讼案和全省首例危害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

四、聚焦自身建设,在固本强基锻造过硬队伍中展示检察形象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19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增强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检察机关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三个基层院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对基层院审计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模式为抓手,党建工作在全市形成了朔州检察的品牌效应,市院举办的道德讲堂活动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检察干警的工作理念、工作作风深层次全方位改善。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登记上报过问或插手、干预检察办案情况113件。

强化业务素能建设。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不断优化“案-件比”,全市刑事“案-件比”居全省第三,右玉县院居全省县级院第一。深入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倒逼文书质量、办案质效提升,此项工作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交流。两级院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693件,检察长办案543件。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培训54期1932人次。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为100%。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57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件,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1000余份。邀请人民监督员84人次,监督检察工作32次。推动检律良性协作,优化保障律师执业环境和合法执业权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取得积极成效。与工商联联合聘请29名“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坚持每个季度公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309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

过去的一年,全市七个检察院全部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朔城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5个集体受到国家级表彰,8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30余人受到市级表彰。

各位代表,朔州检察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源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源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短板有待补齐,薄弱环节有待增强;三是创先争优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坚持“提振精神、打造亮点,真抓实干,争创一流”奋斗目标,深化检察工作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朔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更高的站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四五”时期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服务工作大局,以更强的担当,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加大对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服务保障全市“八大行动计划”。

三、提优办案质效,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

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控制“案-件比”、降低审前羁押率等为目标,发挥“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优势,增强办案实效。以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为导向,贯彻落实好《民法典》。以规范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积极稳妥探索拓展新领域,形成公益保护强大合力。

四、规范司法行为,以更严的要求,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巡视整改为抓手,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健全检察业绩考评机制,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专业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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