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公告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4 10:50 1 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一、行动时间

5月5日起至12月底。

二、重点领域

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冶金工贸、文化旅游、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等行业领域。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内容包括: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内容包括:

1.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内容包括: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四、工作机制

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具体为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上,对重大事故隐患移交属地县(市、区)政府进行整改治理,同时移交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在加强社会监督上,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专项排查整治总体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在责任追溯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一案三查”(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党政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编辑: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