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急救援队2023年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公告

来源:朔州市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07 16:51 11 0
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矿山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应急救援事业。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因从事煤矿井下救援工作,要求男性,限朔州市户籍;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4月后出生),全日制煤矿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4月后出生)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4月后出生);
7.身体健康,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糖、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7)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朔州市应急宣教培训中心一楼(顺义路15号,市公安局北150米)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2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学历证明、退役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格审查情况三个工作日内答复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后续环节。
四、体能测试
因煤矿井下作业工作的特殊性,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设引体向上、爬绳、跑步三个科目,标准按《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 1009-2021)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结构化评分方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公示
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分值,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体能测试占40%、笔试占40%、面试占20%。各环节成绩退役军人和院校毕业生分别排名。
综合成绩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八、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须符合矿山救护队新队员身体条件要求,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体检标准》,结合《矿山救护规程》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自接到体检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或中途自愿退出产生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十、合同期限
拟聘用矿山救护队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5年,试用期6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培训后上岗;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退出,所缺人员从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十一、工资待遇
新聘用矿山救护队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入职消防员工资及社保标准执行。
市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编辑:叶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