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朔城区无症状感染者赵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来源: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03 15:49 61 0

2022年10月31日,朔城区在集中隔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密接排查、环境消杀等疫情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赵某某,男,个体商贩,家住朔城区南关戏台西路口,11月1日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10月25日9时,驾车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出发,11时30分左右到达繁峙县,20时返回现住址。

10月26日7时30分,驾车到水乡湾东门口就餐,8时14分到六中附近众鑫大药房排队做核酸,8时16分到南环路金鑫石化加油,随后到忻州市代县和朔州市山阴县,17时35分到达朔城区三龙市场,18时30分返回家中。

10月27日10时5分,到六中附近众鑫药店排队做核酸。10月28日、29日,在南关学校排队做核酸,之后再无外出。

10月30日14时由120负压救护车接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目前,已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编辑:叶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