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朔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02 19:00 280 0

通 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部分地区在常态化核酸采样检测中先后发现阳性感染者。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跨地区传播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办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

倡导群众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减少跨省出行,非必要不离朔,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要主动劝导在外地的家人亲友就地过节,最大限度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二、主动提前报备

所有入朔返朔人员应当提前48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7天内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入朔返朔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其他无疫情地区入朔返朔人员落实“3天3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强化出行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强化本单位人员假期出行管理,原则上不批准跨省出行。对确需跨省出行人员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做好登记,督促其返回后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报备,落实防控措施。节后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排查,发现有疫情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以及存在其他疫情风险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处置,严防出现盲点和漏洞。

四、减少聚集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大型群众活动,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减少不必要聚会。确需举办的,要简化程序,严控人数,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承办方、举办方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加强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7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醒,10月1日起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场所。重点人群按规定核酸频次落实。

六、强化疫情防控

交通场站、宾馆酒店、景区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化场馆、娱乐场所等各类重点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加强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宾馆酒店、景区民宿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做好个人防护

公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每3天自觉完成1次核酸采样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留距离、不扎堆、用公筷”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履行公民责任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疫情防控秩序的维护者。

朔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日

编辑: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