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开学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01
初中、高中(含中职)非毕业年级按照5月11日做开学准备。
02
小学高段(4—6年级)在初中、高中全部开学平稳运行一周后,按照5月18日做开学准备。
03
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院校)非毕业年级和成人高校所有年级按照5月18日做开学准备;
各学校按照分期、分批、分省域错时错峰开学的原则,“一校一策”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04
小学低段(1—3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学校防控条件确定开学时间,但不得早于5月25日。
05
除高考补习班外,其余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市确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开展时间。
06
各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周密闭环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确保复学工作平稳顺利。
特此公告。
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