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朔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直政法各单位研究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百项重点项目,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市 委 政 法 委(7项)
(一)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把警力下沉到老百姓身边,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持续深化“三零”单位创建,经常深入基层和工作薄弱地区调研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单位发现、甄别、处置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打造平安校园升级版。
(三)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法律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向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为群众提供更加精细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露头就打、穷追猛打,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五)加强“雪亮工程”智能化应用,建成联动处置一体化运行的市级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推动数据流与业务流、管理流深度融合,让“雪亮工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促进乡风文明等领域的“千里眼”。
(六)建立企业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政法单位落细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措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七)全力推进“全科网格”建设,选优配强“网格长+网格员+网格辅助员”的专业网格团队,第一时间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精做细服务管理,努力把群众急难愁盼的事解决好。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30项)
(一)“暖心诉服”(10项)
1、立案登记高效办;
2、线上线下全贯通;
3、跨域立案全覆盖;
4、便民服务有温度;
5、沟通监督“云”办理;
6、绿色通道优先办;
7、集约送达更便捷;
8、一键办理交退费;
9、速裁快审提质效;
10、诉调对接促和谐。
(二)“顺心审判”(10项)
1、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毒犯罪;
2、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3、优化营商环境;
4、注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5、深入推进家事、涉军审判;
6、开展巡回审判;
7、落实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
8、严惩虚假诉讼、虚假作证;
9、加强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
10、开展普法宣传。
(三)“称心执行”(10项)
1、实行集约执行模式;
2、推行律师调查令;
3、简化立案申请;
4、规范执行程序;
5、加强案款管理,简化案款发放、退费流程;
6、评估、拍卖透明化;
7、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8、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9、打造联合惩戒天网;
10、深化“阳光执行”行动。
市 人 民 检 察 院(20项)
(一)加强法律宣传。
(二)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
(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四)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专项活动。
(五)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六)依法打击扰乱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犯罪。
(七)持续做好干警 “一对一”定点联系服务企业。
(八)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
(九)开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
(十)开展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十二)在基层法院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
(十三)开展公众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
(十四)普及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十五)持续加大“美娜娜”未检团队宣传职能,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十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
(十七)对依法受理的信访案件,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规范办理。
(十八)建立服务便民“窗口”,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
(十九)增加案件管理办公室窗口部门延时办理功能,开展“即时办理、延时服务”,
(二十)及时在12309中国检察网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全面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 公 安 局(24项)
(一)车管业务(12项)
1、设置老年人绿色窗口;
2、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3、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
4、优化驾驶证考试预约时间;
5、优化驾驶证考试程序;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8、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9、推行“全天候”服务;
10、增设摩托车驾驶人智能评判考试场;
11、强化“掌上服务”;
12、拓宽车管服务网点。
(二)出入境业务(3项)
1、推行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新举措;
2、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
3、推行外国人签证证件到期提醒服务。
(三)户政业务(9项)
1、深入基层开展疑难户口排查;
2、开通老年人户籍专项业务;
3、为特殊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4、简化居住证申领材料;
5、提升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6、快递送证服务温馨提示;
7、开辟中高考生办证绿色通道;
8、优化户政业务“一站式”办理;
9、深入基层一线,提供其他便民利民服务。
市 司 法 局(19项)
(一)法律援助(8项)
1、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建设73个乡镇免费法律咨询工作站;
2、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3、实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
4、对特殊困难人群上门服务;
5、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协同工作;
6、实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当日通知、当日接收、当日指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7、提高办理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一般事项三个工作日内审批,紧急事项,当天受理当天审批、指派;
8、实行承办律师“点援”制,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二)远程会见(3项)
1、统筹协调联络信息;
2、简化会见预约流程;
3、加强运行技术保障。
(三)人民调解(3项)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2、强化法律服务信息化,让群众少跑腿;
3、畅通服务热线,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
(四)司法鉴定、公证业务(5项)
1、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公开;
2、主动上门办理司法鉴定、公证业务,为民“解难题”;
3、推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4、设立鉴定接待室、开设公证服务窗口,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5、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减少当事人往返办理业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