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朔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军民融合办、市直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我市将继续开展第五届朔州市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和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主办。主办单位共同组成“第五届朔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工作,经过审核把关、严格鳞选,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一)朔州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朔州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推荐对象只能参加一个类型的评选。优先从我市近年来涌现出的中国好人、山西好人、朔州好人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特别是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群众和志愿者的先进典型中积极推选。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山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往届朔州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四、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每类推荐2名候选人。
五、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5月下发《关于做好评选表彰第五届朔州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刊登,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2、遴选推荐。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提出拟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人选。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活动组委会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推荐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征求本人所在单位、社区或行政村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意见。确认无异议后,再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6月1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审核公示。8月份,市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标准从中择优选出20名推荐对象,作为第五届朔州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命名表彰。9月份,市活动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公示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研究提出全市道德模范表彰名单,适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 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朔州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深厚的氛围,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注重运用媒体宣传、基层宣讲、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专题展览等形式,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学习宣传朔州道德模范活动中来。
(四)做好材料报送。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于6月18日前上报到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开发区原质监局二楼204室)。
1、纸质材料:候选人推荐表一式 3 份,另附 200 字事迹简介、1000 字事迹材料(供市活动组委会评审),各类审核证明、征求意见材料一套;一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彩照(图像规格 567×390 像素,分辨率 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 50KB,以 JPG 格式传送)。
2、格式要求:报送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 标题为 “XXXX 模范候选人 XXX 事迹”, 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 正文采用 word 文档、3 号仿宋字体、A4 纸排版,行间距 28 磅;页边距为:上 3.7 厘米、下 3.1 厘米、左 2.8 厘米、右 2.8 厘米。事迹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含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和单位职务等),第二部分为事迹,第三部分为荣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
联系人:闫丽清 联系电话:18735452994
邮箱:szwmbzhz@163.com。
附件:1、第五届朔州道德模范推荐表
2、第五届朔州道德模范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