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强化防溺水工作,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三、“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安全锦囊
1、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2、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3、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4、下水前要做热身活动,避免抽筋;
5、不在河边、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6、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7、不在河道、池塘边抓水草、鱼虾、青蛙等;
8、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
四、师长对孩子要做到“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五、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夏日炎炎,流水无情!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随时留意: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您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
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特别提示:未成年人不具备直接救人的能力,严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即使采取指挥救援,也一定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
切勿盲目救援!
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