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市直水管单位: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水利厅相关要求,为确保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现将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必须确保连续,不能因责任人工作调整而出现空缺,凡公布的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工作调整后,其职务的相应继任者在未重新公布责任人名单前即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附件:2020年朔州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朔州市水利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