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6 11:17 0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那么,《通知》提出的具体举措有哪些,我们一起去了解。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深入挖掘“特色办学”“行业办学”“产业办学”潜力,从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掘新的就业增长点,开拓具有本校特色的就业主渠道。

发挥促就业政策引领作用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促就业各项优惠政策。

积极挖掘基层就业空间,用好现有各类资金和政策渠道,开发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农业科技等岗位。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深入落实大学生征兵工作,更大力度激励引导优秀大学生携笔从戎。

创新就业形式,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带动作用,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

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各地各高校需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巩固拓宽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渠道。组织毕业生参加“‘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为山西区域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专门提供招聘服务。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山西省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开展高质量就业指导帮扶

各高校需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统筹组织好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

加强就业教育与观念引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到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健全重点群体精准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

提升就业工作保障水平

各高校要按照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的1%设置就业工作专项经费,按照1:500师生比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

用好高校就业创业服务基地,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就业歧视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记者:尹晓宏 冯彩霞


编辑:叶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