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伴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动自行车行业暴露出一些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据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2021年是1.8万起,2023年就迅速增加到2.5万起,年均增长约20%。本次标准修订将有利于防范火灾事故,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并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围绕最高设计车速、防火阻燃性能等作出调整。
在最高设计车速方面,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从技术上确保最高设计车速无法超过25公里/时。在防范火灾方面,《征求意见稿》完善了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塑料件占比、整车唯一性编码和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等条款。在解决交通隐患方面,新标准完善了防篡改要求和方法,明确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互认协同要求,改进了电动机额定功率测试方法,增加了对电动机最高转速的限制。
为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日常出行需要,新标准适当放宽了个别对安全性影响不大的指标。《征求意见稿》将使用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由55公斤提高至63公斤,使用锂电池的维持不变,从而让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更好满足消费者正常的续行里程需求。值得注意的是,为提升产品的实用性,《征求意见稿》不再强制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而是由企业根据车型设计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配备该功能,不仅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还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增加北斗定位及通信功能。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所在位置、蓄电池输出电压、电流和温度等关键安全信息,并对车辆异常情况进行识别,必要时可通过通信网络发送报警信息,从而具备动态安全监测能力,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
新标准发布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尽快进行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升级。新标准实施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或者提供。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地妥善解决,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然报废、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将现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逐步淘汰。
记者:尹晓宏 冯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