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八大领域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6 10:59 0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供给,营造良好民间投资环境,我市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二十条措施》。在农业农村建设、大数据产业、现代服务业、市政设施建设等领域提出具体工作举措,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投资。

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地位,围绕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和“北肉”平台主产区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乳品、肉羊、粮油、蔬果“四大全产业链升级工程”。

二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大数据产业。围绕建设数字朔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数据中心、5G应用、硅晶半导体、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发展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现代服务业。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

四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定期发布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厂区、片区、危旧房等改造)项目,鼓励民间资本以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县域第二水源工程、城镇供气、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五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公共事业。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投资兴办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和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顾、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休闲健身、体育公园、场馆建设运营、职业体育等领域,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

六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高速公路、综合客运枢纽工程、运输站场等建设、运营和管理,参与通航基础设施、通航应用、通航研发、通航人才培养等通航产业。

七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绿色低碳产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相关产业,推进现代煤化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扩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八是稳定民间资本投资房地产业信心。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信用良好、运转正常的房地产项目,通过适度下调5个百分点以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

记者:刘亮 尹晓宏

编辑:蔡泽云(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