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廉足迹丨市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9 15:53 0

编者按:在惩贪治腐中激浊扬清,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担当。2021年,朔州市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为迎接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的胜利召开,即日起,市纪委监委推出“2021年清廉足迹”系列报道,报道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亮点工作,敬请关注。

近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秉持“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党建工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抓手就是自身党建”的鲜明经验,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和改革开放精神,统筹运用“五个一”工作法,以“五型机关”建设为依托,全面构建领导体制机制、业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党建、干部行为五大体系,建立完善5方面47项制度机制,在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以体制改革为基础,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以规范促提升,一体推进纪检体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3项改革,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协助市委调整反腐败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任务安排;落实“一月一报告”制度,既向省纪委监委报告、也向市委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既报告计划、也报告总结,2021年,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150余次。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制度,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坚持市盯县、县盯乡,建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关键少数”问题线索台账,听取“关键少数”问题线索研判处置情况汇报3次49条,定期听取县级纪委监委办理的10件留置案件情况汇报,加强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今年,朔州市监委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以业务工作为关键,规范监督执纪流程。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把好案件业务规范化的“头道工序”;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闭环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多角度精准“画像”,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懈怠,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从严从实抓好证据固定、程序报批、措施运用、办案安全等各项工作;规范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关口”“出口”“窗口”环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朔州市纪委监委连年保持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良好态势。

以内部管理为重点,推动机关高效运转。健全完善全会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书记专题会议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四规则一制度”,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提高议事决策执行以及理论学习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机关考核实施细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实施细则、市管企业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实施细则,充分用好考核指挥棒,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机关外出报备制度、请假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等制度机制,推进机关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规范机关建设,2021年委机关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将“党建+”模式融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完善党建业务贯通融合推进机制,持续强化政治引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和机关各党支部专题党课学习等形式,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弄懂做实;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等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理想信念、党员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对党员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举办读书班、听取专题讲座、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出台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30多个,有效发挥“支部建在连上”的作用。在庆祝建党百年之际,委机关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以干部建设为根本,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从思想上紧起来、管理上严起来、工作上干起来。采取信息化动态管理方式,及时收集录入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社会关系、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精准“画像”,持续推动廉政档案建设向标准化发展;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对利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防“灯下黑”;出台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备案规定,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取酬和“吃空饷”自查自纠工作,做到“纪律部队”纪律严明;建立机关干部家访走访工作制度,采取家访的方式,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评工作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拓展,由单位“体制内”监督向家庭“体制外”关心拓展;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困难帮扶、关爱慰问、心理解压等活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21年,委机关干部王国斌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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