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纪检监察工作这五年:精准发力 惩贪治腐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8 16:26 0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五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政治斗争,必须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推进。五年来,朔州市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作贯通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对反腐败工作由“结果领导”向“全过程领导”转变。

主动扛起政治责任。2018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市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政法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构建起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五年来,全市共立案审查调查6802件,处分6212人。

加强全过程领导。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反腐败形势任务,听取各成员单位  和县(市、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情况,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扶贫领域、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违建大棚房、环保问题等多个专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对各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把关。五年来,市委专题听取市纪委监委工作汇报70余次,市委审核批准初核161人次、立案审查133人次、作出处分决定33人次。

抓好责任压力传导。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这一“牛鼻子”,紧紧咬住“责任”二字,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五年来,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约谈提醒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对新提拔调整的850多名市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督促落实责任、担当作为、严格自律。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全市问责党员领导干部914人,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履职尽责。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五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老虎”“苍蝇”“狐狸”一起打,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打虎”不懈怠。紧盯“关键少数”“一把手”特别是县处级干部,重拳“打虎”、严加惩治,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县处级干部149人,乡科级干部794人,采取留置措施71人,移送司法机关118人。严肃查处了山阴县原县长南志中、应县政协原主席李有平、市残联原理事长魏建宝、市人防办原主任刘旺等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坚决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拍蝇”不手软。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如果不及时制止,“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市纪委监委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深化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定不移反腐“拍蝇”。五年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141件4790人,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猎狐”不止步。发挥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五年来,先后追逃4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18年9月,潜逃10年的应县某储蓄所原主任杨权威主动投案,成为我市监委成立后投案“第一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了报道。

全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根本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五年来,市纪委监委在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作为政治机关的应有之义。五年来,市纪委监委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思想教育和政策感化,融合纪法约束硬度、批评教育力度和组织关怀温度,使犯错误同志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感恩组织,促使其主动、全面、彻底交代问题,提高工作质效。比如:在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督促全市36名党员干部主动讲清问题,对128名党员干部从轻或减轻处理处分;在山阴县原县长南志中被留置的第一时间,组织山阴县处级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思想感化和组织感召下,10余名涉案党员干部主动说明问题。

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突出引导转化,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2019年以来,对全市227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使回访对象感悟组织用心,转化思想、转变态度,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出台《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者,为多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对7名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干部进行合理容错,对17名不实举报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在查办案件中标本兼治。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推动整改相结合。把“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作为巩固案件查办成果的重要抓手,向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700多份。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通过开好处分决定宣布会、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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