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纪检监察工作这五年: 提升案件质量 打造“铁案工程”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3 16:09 0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五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衡量审查调查效果的“尺子”,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理念,全力打造“铁案工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把履行政治责任贯穿审理工作全过程

案件质量问题不是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事关全局的政治问题。五年来,市纪委监委自觉将案件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坚持从政治和大局出发审理案件。把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核处理放在首要位置,注意从政治的视角去观察、审视、分析问题,高度警惕并准确辨别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既不空谈政治,搞泛政治化,也不就具体事务就事论事,真正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查找偏差,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五年来,共处理处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65件65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严肃审核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实际行动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和政治担当。五年来,市纪委监委提级审核县(市、区)纪委监委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5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1件、涉及民生、扶贫和环保领域等案件30件、冒名顶替上大学问责案件33件、政法系统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案件65件。

坚持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审理重点,准确领会、统筹把握,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努力推动实现纠治“四风”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处理处分1017人。

把贯通纪法情理贯穿审理工作全过程

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根本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凝聚人心、凝聚党心。市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与约束并重,在严格依据纪法、事实两个定量的同时,充分考虑被调查人态度这个变量,真正将党的政策和策略体现到实际之中,实现纪、法、情、理的有机贯通,既体现纪法的“硬度”,也体现“温度”。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坚守“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这个职责定位,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既在事实、证据、程序上把关,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对案件质量不过关说“不”;也在适用党纪、国法上把关,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和责任,一是一、二是二地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五年来,全市立案审查调查68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12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案件。统筹兼顾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震慑,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纪法情理融合,切实保障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比如,市纪委监委提级审核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疫情防控案件,注重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被审查调查人认错悔错态度以及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等因素,为激励疫情一线人员担当作为,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障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委坚守案件质量底线,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山西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制定《朔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办法》,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8方面细化评分规则,进一步规范评查的时间、方式、步骤和结果运用,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树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观。

把“三不”一体推进贯穿审理工作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严”下去的具体路径,就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审理案件的过程,就是一体推进“三不”的过程。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及时给予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形成“伸手必被捉”的强大震慑。同时,加大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加大“不能腐”的制约。市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一建议”,深挖被处分人的违纪违法原因,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堵塞制度机制漏洞,加强监督检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让脱缰的权力重回法治轨道。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700余份。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着力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开展回访教育,不让受处分人“一处了之”,而是让其口服心服,感党恩、跟党走,让“不想”落地,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连续两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有受处分人开展关心关爱回访教育工作,回访对象覆盖市、县、乡三级共计2275人次,具有回访对象全员化、回访方式精准化、回访内容全面化等特点,并创造性地通过“两谈三了解”方式和“两清单两反馈”机制,帮助回访对象走出思想误区,重拾信心、再鼓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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