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纪检监察工作这五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 以纪法刚性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1 14:24 0

纪检监察建议既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的有效手段。五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把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以建议促责任落实,以建议促问题整改,以建议促制度完善,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向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700余份。

提高政治站位 提升监督质效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的有效手段和放大监督功效的有力武器。市纪委监委坚持深思一层、深挖一尺,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从源头上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规范建议运用。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要求,精准把握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三种建议在发放机关、适用情形、针对对象等方面的区别,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灵活运用,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提升三种建议的运用质效。

注重点面结合。结合发现的问题,以被建议单位为典型,通过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市纪委监委在查办南志中案后,第一时间针对山阴县暴露出的短板弱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山阴县委建立《在职领导干部决策执行事务受干扰登记备案和记录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退休前廉政谈话、退休后约束制度》等制度,切实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

统筹协调推进。市纪委监委用纪检监察建议撬动主体责任,激活监督“后劲儿”,推动“两个责任”联动协同,多维度、多层面促进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市纪委监委在查办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案件后,针对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研讨和对照检视,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督促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做好监督检查,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坚持靶向治疗 精准对症下药

纪检监察建议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定权限和手段,是突出问题导向、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加强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市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治疗,精准发现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坚持标本兼治,让一纸建议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确保政令畅通。重点查找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力的,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工作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及时进行督促,并深挖问题根源,总结共性规律,确保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切实保障政令畅通。针对有的县区对非法占地行为制止不力、对辖区内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未有效制止等问题,市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范违法占地、监管缺失等问题的发生。

务求精准有效。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可操作、能落实、好检验,市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完善纪检监察建议主体内容,要求应载明被建议对象基本情况、提出建议起因、具体问题和原因分析、提出依据、建议措施、整改时限等,使用情形更加清晰,聚焦问题更加精准。针对有的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费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对违规变相发放福利费问题进行起底摸查,全部予以追回,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突出解决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紧密联系实际。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时提前与被建议党组织和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分析难点、堵点,及时提供纪法专业知识解答,指导被建议党组织和单位(部门)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不仅提高了建议的针对性,更有利于建议的有效落实。市纪委监委在查办刘修占案后,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主动与驻朔单位进行会商,探索制定与驻朔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沟通协作联动机制,着力破解“双管干部”监督难问题,并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压实“两个责任”,深刻吸取教训,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

“三不”一体推进 强化督促落实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有效方式。市纪委监委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直击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加强跟踪落实,强化结果运用,让“纸面文字”变成“刚性制度”,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全程跟踪督办。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走过场”,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列入日常监督范围,一方面抓好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的审核工作,另一方面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逐项推动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严格督促落实。

强化回访问效。市纪委监委每年对上一年度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随机抽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整改报告中的事项进行一一核实,对整改结果进行问质问效,切实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被建议单位真改实改。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的31份纪检监察建议进行了“回头看”,经过梳理发现仍然存在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整改通报制度,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报纪检监察机关,对不按时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或者在整改中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导致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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