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纪检监察工作这五年: 依规依纪依法 安全文明办案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8 20:46 0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也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五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党建引领,打造一线“战斗堡垒”。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党建工作。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用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构筑起审查调查“安全堡垒”。出台《朔州市纪委监委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将临时党支部建在工作一线;将留置看护辅警党组织关系整体划转到市纪委监委,成立机关第九党支部,将政治生活贯穿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握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将审查调查对象编入临时党支部,通过集体学习、谈心谈话等,在唤醒党员意识、找回奋斗初心的同时,与审查调查对象建立信任,消除对抗心理,从主观上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教育在先,树牢安全文明理念。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市纪委监委强化教育引导,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安排部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思想教育工作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传道传情;深入开展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题教育活动,围绕6个阶段16项具体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作为“手边书”向办案人员、看护人员发放,通过学习研讨、撰写心得等,教育引导干部充分认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重要性,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查改并重,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紧盯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通过“五查五看”着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五查”即:查谈话场所安全保障情况,查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查“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情况,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五看”即:看工作方案,看安全预案,看谈话前“六必知”情况,看谈话后回访,看“手递手”交接等。在自查基础上,由班子成员带队,通过明察暗访、查阅案卷、实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排查隐患,确保不放过一个部位、一个环节,不留一个盲区、一个死角。查摆是基础,整改是关键。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反思、对症下药,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查纠并举、查改并重,查漏补缺、防患未然。

严格程序,守好安全文明底线。严格的程序是办案安全的有力保障。市纪委监委坚持办案会议决定和请示报告“两条平行线”,一般情况下会议决定优先,后请示报告;紧急情况下请示报告优先,后会议决定。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需要同级党委批准的,必须按照程序报同级党委书记批示。建立“四级紧盯”办案安全责任制,即“委领导盯审查调查组长、审查调查组长盯安全员、安全员盯看护人员、看护人员盯留置对象”,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分管委领导强化审批把关,对初核方案、安全预案和使用的调查措施进行审批把关;对针对性不强的安全预案进行补充完善,杜绝“千案一面”。出台《“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规程》,强化“走读式”谈话的事前评估摸底、事中管控减压、事后交接回访,守牢安全底线,确保风险可控。

建强队伍,筑牢安全文明基础。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办案队伍作支撑。市纪委监委认真执行《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要求办案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防止打听、过问案情,说情干预,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等行为。对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出台《规范留置看护队伍管理和使用的实施办法》,统一招录69名留置看护专职辅警并进行两个月的军事化训练,既学政治理论,又学业务知识,既有体能训练,又有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巡查制度,通过调取监控、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节日期间、集中突破案件、被查对象情绪波动等关键时段的陪护和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对看护不力的人员及时进行撤换,教育引导看护人员做到思想不放松、言行不放纵、作风不散漫、纪律不松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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