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引发较多交通事故,北京朝阳法院建议——

​提高安全意识 依法依规通行(法治聚焦)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13 16:23 3 0

成本低廉、骑停便捷,当前,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成为不少人短距离出行的选择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调研中发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上涨明显,事故发生原因主要在于交通行为失范。法院提醒,包括行人在内的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事故,承担侵权责任。

“2021年至2022年,朝阳法院共受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535件。其中,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占比达87%,电动自行车一方承担全责或主责的案件占比为81%。”朝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事故发生原因来看,交通行为失范情况占比较大,出现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两方。”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齐晓丹说,非机动车逆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情况比较突出,行人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

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调研数据显示,从涉诉主体看,快递员、配送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逐步增多。据介绍,因时效限制、超时扣费等奖惩机制,配送骑手、快递员超速、逆行、闯红灯等现象时有发生,因上述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增长趋势。过去两年,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65件案件中,涉及外卖、快递配送的案件占比达24.84%。

“因互联网平台用工灵活,互联网平台与骑手之间的责任承担通常呈现多样化特征,为查清骑手背后的劳动或劳务关系,均需追加外卖平台公司、众包公司、劳务公司等主体参加诉讼,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难度加大,客观上增加了受害方维权的时间成本。”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负责人吴克孟说。

“非机动车交通行为失范是该类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和主要原因,应从宣传和管理两方面强化机制举措,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促使其依法依规安全通行。”朝阳区人民法院建议,将安全通行规则的学习作为电动自行车尤其是运营类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前置程序。

本报记者 魏哲哲

编辑: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