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平鲁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牌无证还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5时13分许,大队民警在省道212路段设立执勤卡点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突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车行驶异常、左右摇摆,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冯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且身上带有酒味,在对冯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发现,其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对冯某进行身份核对,发现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冯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冯某做出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让其深刻的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