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监督利剑作用日益彰显

来源:朔州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2-01 20:46 0

2020年,全市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市县巡察全覆盖任务。

突出政治巡察  实现监督全覆盖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新部署新要求的落实情况,深化“政治体检”。在完成第九轮巡察汇报、总结、反馈基础上,全年开展2轮巡察,完成对29家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对6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巡察发现问题共952条、移交问题线索35件。

市委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巡察工作,对每轮巡察工作方案、组长建议人选均讨论审议;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2次;市委书记对巡察工作批示19次;召开集体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暨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2次。市委巡察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实施责任,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8次,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工作批示39次。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高位推动,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六届市委共巡察97家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率100%;六县(市、区)委对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巡察向村(社)延伸100%全覆盖。

加强上下联动  形成监督合力

与省委巡视上下联动。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新部署新要求,配合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派出机动巡察组,对右玉县巡视巡察反馈脱贫攻坚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与省委第四巡视组上下联动,派出2个专项巡察组,对六县(市、区)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上借下力,下乘上势,实现“1+1>2”联动效果。

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开展市委第十轮巡察期间,对六县(市、区)巡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县(市、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解决。同时,市委巡察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突出“三率”(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看”(看问题和线索台账是否规范、看问题归类是否科学、看线索定性是否准确)、“三访”(访被巡察单位、访群众、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强化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促进县级巡察工作政治方向不断校准、程序逐步规范、质量持续提升。全年六县(市、区)委巡察发现问题2937条、移交问题线索189件。 

着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  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以推进省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围绕规范化建设、协作联动、队伍建设等关键,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促使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高质量发展。

协作配合持续加强。实现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委巡察办一体运行,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机关、设在同级纪委”优势进一步发挥,机制体制上进一步打通“四个监督”贯通融合的内在联系。强化巡前、巡中、巡后全程贯通,组织、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加大巡前通报力度,政法、财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力量统筹、成果共享等方面协调衔接,监督合力显著增强。

巡察制度更加完善。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市县巡察工作流程》,制定《进一步强化巡察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对巡察组内部管理、日常运行、纪律规定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用问题线索成案率衡量巡察质效的考评导向不断形成。巡察工作每一环节、每一岗位、每一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动态调整充实巡察机构“一长两员三库”,市级入库人员达到400多名,县级也均增至200名左右。建强巡察队伍的同时,市县巡察机构干部及巡察抽调干部的提拔重用力度不断加大,部分县抽调的巡察干部提拔重用占比达到15%,巡察岗位干部熔炉作用进一步显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