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朔州市教育工作实际,近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对2019年全市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于2019年1月24日开始(农历腊月十九)正式放寒假,2月20日结束,2月21日正式开学(农历正月十七),共放假28天。
市教育局要求
▶ 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放假时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放假时间。严禁任何学校延期放假或提前组织学生开学。
▶ 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市教育局要求
▶ 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一要切实做好学生的评价、鉴定工作。
二要切实做好减负工作。
三要丰富教职工节日物质文化生活。
四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五要落实师生安全教育。
六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七要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八要明确校内安全保卫监管职责,放假期间要完善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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