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细则(试行)》出台

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2 16:31 0

记者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了《朔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细则(试行)》,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以务实举措,将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子女纳入了优先保障范围。

记者:武跃林

编辑:叶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