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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省级财政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亿元,以各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加大对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较多县(市、区)的支持,推动各地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记 者 本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