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业、门店、社会组织:
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持续开展,激发社会各界爱国拥军热情,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尊崇感、获得感、幸福感,经朔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广泛招募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在内的朔州市拥军目录库。现将有关招募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动联盟、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为拥军企业“增客源、多营销、优服务”,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社会化拥军氛围,全面提升朔州市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招募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守法诚信,经营状态良好,社会信誉较好,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待、优质、优惠服务或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三)企业、门店必须是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不招募涉外企业和组织。
三、招募范围
朔州市区域内有意愿参与拥军活动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旅游购物、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以及餐饮、住宿、加油、运输、通讯、保险、体检康复、美容美发、交通出行、公园景点等各个行业和领域。
四、活动内容
(一)招募的企业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具体责任和优惠项目,制定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在醒目位置摆放优抚对象优先标识、优惠内容或其他个性化专属服务细则;拥军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和项目。
(二)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市双拥办与其签订拥军承诺协议,向社会公示、授予社会化拥军牌匾。将其中信誉良好、能代表我市社会化拥军工作创新发展水平的企业和组织推荐到省双拥办,参与评选省级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并逐级推荐到国家双拥办。拥军名单纳入社会化拥军数据库管理,市、县(县、区)双拥办对签订承诺协议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定期发布服务优惠情况,开展宣传推介。
(三)建立社会化拥军数据库,对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组织,在全市主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活动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映良好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纳入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范围。
五、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愿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可持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报名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县(市、区)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报名。
六、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
七、招募地点
朔州市双拥办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