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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针对集贸市场内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乱象,明确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